一、制定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草原生態(tài)保護和補助獎勵政策,加強全縣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保護草原生態(tài)環(huán)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條例》《新龍縣禁牧和草畜平衡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根據(jù)全縣禁牧休牧工作要求,結合我縣生態(tài)文明建設實際,對2024年印發(fā)的《新龍縣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實施方案》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
二、修訂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條例》《新龍縣禁牧和草畜平衡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主要內容
(一)、草原基本情況:全縣天然草地728.1004萬畝,其中可利用草地面積646萬畝,草畜平衡面積551萬畝,禁牧面積94萬畝,國土三調面積為384.48萬畝,主要為天然牧草地。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生態(tài)優(yōu)先、綠色發(fā)展;堅持草原保護建設與科學開發(fā)利用并重;堅持天然放牧與舍飼養(yǎng)畜并舉;堅持以草定畜、動態(tài)平衡;堅持屬地管理、部門協(xié)作;堅持權責明確、獎懲并舉。
(三)、區(qū)域劃分:1.禁牧區(qū):色威鎮(zhèn)、洛古鄉(xiāng)、友誼鄉(xiāng)、通宵鎮(zhèn)、銀多鄉(xiāng)、拉日馬鎮(zhèn)、大蓋鎮(zhèn)、如龍鎮(zhèn)包含27個村、3131戶中實施。2.草畜平衡區(qū):沙堆鄉(xiāng)、色威鎮(zhèn)、和平鄉(xiāng)、子拖西鄉(xiāng)、雄龍西鄉(xiāng)、麻日鄉(xiāng)、博美鄉(xiāng)、尤拉西鎮(zhèn)、洛古鄉(xiāng)、繞魯鄉(xiāng)、友誼鄉(xiāng)、通宵鎮(zhèn)、銀多鄉(xiāng)、拉日馬鎮(zhèn)、大蓋鎮(zhèn)、如龍鎮(zhèn),包含92個村、7801戶中實施。
(四)法律法規(guī):違反草畜平衡規(guī)定牲畜飼養(yǎng)量超過縣級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草原載畜量的,縣級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有權責令其1年內出欄超載的牲畜;逾期未出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限期出欄:
1.超載10%-30%的,每個超載羊單位罰款10元;
2.超載31%-50%的,每個超載羊單位罰款15元;
3.超載50%以上的,每個超載羊單位罰款30元。
對違反本法有關草畜平衡制度的規(guī)定,牲畜飼養(yǎng)量超過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草原載畜量標準的糾正或者處罰措施,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