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級機關各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新龍縣黨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機制》等六大機制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1.新龍縣黨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機制
???2.教育工作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四位一體”管理機制
3.新龍縣師德師風考核“五掛鉤”工作機制
4.新龍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監(jiān)督督導辦法
5.新龍縣校(園)長年度述職評議機制
6.新龍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滿意度測評機制
新龍縣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新龍縣黨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機制
為了進一步落實科教興縣戰(zhàn)略,將教育擺在優(yōu)先發(fā)展的戰(zhàn)略地位,促進我縣民族教育事業(yè)均衡、健康發(fā)展,確保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在黨委政府領導下行穩(wěn)致遠。根據2022年新龍縣教育發(fā)展大會精神,決定建立黨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
一、縣委、縣政府常務會議每半年定期聽取一次教育領域的工作匯報。全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向縣委、縣政府匯報本單位支持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為教育辦實事的情況,以便縣委、縣政府及時掌握我縣教育發(fā)展現狀、需要解決的事項,切實解決我縣教育改革發(fā)展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為全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創(chuàng)造優(yōu)良的環(huán)境。
二、鄉(xiāng)(鎮(zhèn))黨委、鄉(xiāng)政府要建立領導議事制度。每學期要聽取一次轄區(qū)內中心校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及時解決本鄉(xiāng)(鎮(zhèn))教育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縣委、縣政府每年召開一次教育工作推進會。統(tǒng)籌相關部門,協調解決教育發(fā)展面臨的關鍵問題、重點難題。研究教育改革發(fā)展工作,確保各項教育政策落實。
四、縣政府督導室要切實負責起教育管理職責。了解、掌握全縣教育現狀,找準存在的問題、提供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工作建議,為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五、縣教育主管理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匯報教育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征得政府支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附件2
教育工作家庭、學校、社會、政府
“四位一體”管理機制
為全面落實家庭第一責任、學校主體責任、社會監(jiān)督責任、政府管理責任“四方責任”, 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參與、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圍,構建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四位一體”管理工作格局,充分調動四方積極性、主動性、參與性,提升人才培養(yǎng)質量,鞏固控輟保學成果,助力鄉(xiāng)村振興。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立足我縣實際,制定本管理機制。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統(tǒng)領,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高揚愛國主義旗幟,堅定愛國追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緊緊圍繞“愛國主義教育”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兩條主線,推動學校、家庭形成育人合力,構建政府、家庭、學校、社會聯動的家校共育工作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
二、工作職責
(一)家庭職責
1.全面落實對孩子進行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牢固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依法承擔按時將孩子送到學校就讀,并順利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責任和義務,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嚴禁無正當理由拒絕將適齡兒童少年送到學校接受教育。
2.全面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法定責任,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和行為對孩子在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勞動技能、文化修養(yǎng)、行為習慣等方面進行培育、引導和影響。注重家風建設,樹立良好家風,培養(yǎng)孩子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知禮儀、知廉恥,懂誠信、懂感恩,指導幫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3.加強對孩子的愛國主義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教育孩子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樹立維護國家統(tǒng)一的觀念,培養(yǎng)家國情懷。
4.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個性差異,有針對性地給孩子布置力所能及的實踐勞動任務,并加以指導協助。如做飯、洗碗、洗衣、掃地、整理內務等。教育孩子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幫著做,并積極參與孝親、敬老、愛幼等方面的勞動。加強與學校的聯系溝通,形成勞動教育家校合力。
(二)學校職責
1.堅持“五育并舉,德育為首”的素質教育方向,堅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到教育全過程。認真貫徹落實《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四川省貫徹落實<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堅決克服5個“唯”(即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
2.嚴格落實《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修訂)》《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修訂)》,加強對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學習習慣、生活習慣的養(yǎng)成教育。特別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團、少隊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多種途徑,宣傳《守則》和《規(guī)范》,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協助學校抓好對學生的養(yǎng)成教育。
3.加強教育教學工作精細化管理,認真落實“雙減”政策和五項管理工作。把牢“愛國主義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個方向,堅持“質量至上”這個原則,抓住“教師”這個根本,堅決守牢“安全”這條底線,將學校辦出特色,辦出內涵。
4.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銜接,充分調動家長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參與性,形成家校共育工作格局。認真落實控輟保學“六長”責任制,建立幫扶制度,對每個貧困家庭學生、留守兒童少年、殘疾學生、學困生和清退勸返安置學生,采取師生“一對一”幫扶防輟。
(三)社會職責
1.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充分發(fā)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jiān)督作用,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五老干部”等社會各行各業(yè)人士為義務監(jiān)督管理員,定期對學校在依法治校(教)、教育收費、教育質量等方面進行調研監(jiān)督。
2.拓寬育人渠道。全面整合社會各種資源,精心搭建有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活動平臺。凝聚社會力量,開辟校內外相互結合的育人渠道或基地。充分發(fā)揮少年宮、兒童之家、紅色教育基地(如波日吊橋、烈士陵園)等作用,有目的的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勞動實踐教育等一些對兒童少年有積極教育作用的活動,促進兒童少年的身心健康發(fā)展。組織學生到城鄉(xiāng)社區(qū)、敬老院和公共場所等參加志愿服務,開展公益勞動,參與社區(qū)治理,幫助學生鞏固課堂知識,豐富文化生活,發(fā)展多方面的興趣和才能。
3.凈化育人環(huán)境。加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的整治力度,清除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負面因素,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育人環(huán)境。嚴厲打擊侵害師生生命財產的行為,為學生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四)政府職責
1.堅持把教育擺在優(yōu)先發(fā)展戰(zhàn)略地位,充分認識教育優(yōu)先發(fā)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將教育發(fā)展工作與其他重要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督查。堅持“五個優(yōu)先”(即:教育發(fā)展優(yōu)先規(guī)劃、教育投入優(yōu)先安排、教育用地優(yōu)先保障、教育用人優(yōu)先補充、教育問題優(yōu)先解決)。
2.建立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聯系學校制度,成立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控輟保學“六長”責任制,加大控輟保學工作推進力度,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一個都不少、一個都不缺。
3.建立健全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將“四位一體”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并足額及時撥付到位,切實保障“四位一體”管理工作平穩(wěn)有序推進。
4.根據黨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guī),制定教育行政性法規(guī),推出教育行政政策,明確教育方針、教育體制等基本問題,為教育發(fā)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機構。為全面推進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四位一體”管理工作,落實“四方”責任,提升育人效果。黨委政府成立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tǒng)籌協調、研究部署教育領域思想政治、意識形態(tài)、民族團結、“四位一體”管理等工作,落實專人,明確職責分工。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黨委政府每學期定期組織召開一次由縣級聯系領導、聯系單位(部門)、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等多方參與的聯席會議,共同討論協商、研究解決推進“四位一體”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下步工作計劃,逐漸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教育大格局,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
(三)加強隊伍建設。黨委政府建立一支熱衷于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教育隊伍,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家長培訓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為家長提供科學化、專業(yè)化、個性化、常態(tài)化的指導服務,協助家長用先進的家庭教育理念、方法和技巧對孩子進行培育引導。
(四)組織召開家長會。各學校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每學期至少組織召開1次家長會。會上,學校要向家長通報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等情況,聽取家長的建議和要求,并請優(yōu)秀家長介紹教育子女的經驗方法,達到共同進步的目的。
(五)建立校園開放日。為構建和諧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主動接受家長、社會的監(jiān)督,各學校原則上一個月組織開展一次校園開放日。校園開放日要邀請新聞媒體、家長代表、社會代表實地考察校容校貌,了解學校發(fā)展狀況,感受學校文化。促進親子關系,滲透情感教育,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達到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互相作用,互相影響,互相補充。
(六)建立家訪制度。家訪是教師與家長、社會聯系,爭取家長、社會理解支持,形成齊抓共管,共同教育好學生的重要手段。學校每學期要定期組織教師通過實地、電話等形式進行家訪,圍繞學生教育問題與家長做深入交流,做好相應家訪筆記,形成家訪臺賬。上門家訪必須達到學生總數的50%,電話家訪必須達到100%。特別是對留守兒童、殘疾學生、貧困學生、學困生、單親家庭子女、心理行為異常等特殊學生家庭,做到每學期必訪,覆蓋率達100%。
附件3
新龍縣師德師風考核“五掛鉤”
工作機制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人類文明的傳承者,必須做到品字為先、德字為上。立德樹人是教師的神圣使命和責任擔當,為促進教師堅守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重德為師、愛崗敬業(yè)、依法治學,打造師德高尚、業(yè)務精湛、充滿活力的新時代高素質教師隊伍,強化考核評價機制,特制定師德師風考核“五掛鉤” 工作機制。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體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全國、全省和全州教育大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強化隊伍管理、優(yōu)化師德師風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設、集中整治、嚴明紀律為抓手,全面加強學校班子建設和全體教職工的師德師風建設,切實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意識、法制意識、紀律意識、安全意識,讓廣大教師不忘立德樹人初心,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成為“四有”好教師,積極培養(yǎng)學生、促進民族團結,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全縣教育體育事業(yè)和諧、穩(wěn)定、高質量發(fā)展,為促進本縣教育教學質量穩(wěn)步提升和辦人民滿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和堅強支撐。
二、考核范圍
全縣教體系統(tǒng)教職工(即學前、小學、初中階段全部教師及職工)。
三、師德師風的原則
(一)正面引導,教育為主。師德師風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教師素質,激勵教師成長;師德師風是教師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教育事業(yè)的和諧發(fā)展和教職工的切身利益,要堅持以人為本,正面引導、教育為主,重在規(guī)范,激勵廣大教師自覺加強師德修養(yǎng)。
(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要依法依規(guī),嚴格程序,實行考核標準、考核過程和考核結果三公開,確保師德師風的公開、公平、公正,力求全面客觀的評價教職工的職業(yè)道德表現。
(三)鼓勵先進,促進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師德師風的導向作用,樹立先進典型,引導教師自覺踐行高尚師德,不斷提高師德素養(yǎng)和教育教學能力。
四、師德師風“五掛鉤”考核內容
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內容主要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六個方面:愛國守法、愛崗敬業(yè)、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還要考核當年是否存在違規(guī)、違紀及違法行為。學前教師也適用該考核內容。對教師師德師風的結果,將存入教師業(yè)務檔案和師德師風檔案中,并與教師的年度考核、評優(yōu)選先、晉升職稱、績效獎勵、選人用人5個方面掛鉤。
(一)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優(yōu)秀者必須在師德師風考核優(yōu)秀人員中產生;教師師德師風等次不是優(yōu)秀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
2.對于師德師風不合格者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人員;情節(jié)嚴重者定為不稱職(不合格)人員;受到處分的根據處分決定給予年度考核結果。
(二)評優(yōu)選先
1.評優(yōu)選先推薦范圍:所有縣級以上特級教師、模范教師、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州、縣級骨干教師等評優(yōu)選先的榮譽稱號。
2.近三年來師德師風不得有不合格檔次。
3.近三年來師德師風至少有一次良好。
4.各學校在推薦各類評優(yōu)選先人選時,必須首先將推薦人的師德師風結果作為考察內容之一,師德師風考核結果必須在良好以上。
(三)晉升職稱
1.對師德師風考核優(yōu)秀者,在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和評先評優(yōu)時優(yōu)先考慮。
2.在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評聘中,初級職稱評聘要師德師風近一年為合格以上;中級職稱評聘近三年來要師德師風至少一次優(yōu)秀,其中不得有不合格檔次;高級職稱評聘近五年來要師德師風至少兩次優(yōu)秀,其中不得有不合格檔次。
3.連續(xù)兩年師德師風不合格的教師職稱降一層級。
4.師德師風不合格者,兩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四)績效獎勵
1.一次師德師風不合格的教師扣減目標獎勵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2.連續(xù)兩次師德師風不合格的教師扣減目標獎勵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3.受紀律監(jiān)督、公安等相關部門黨紀政務處分的,按照處分規(guī)定扣減目標獎勵和獎勵性績效工資;若無規(guī)定則,按照師德師風不及格進行扣減。
(五)選人用人
在任免學校校長和學校中層時,必須將師德師風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近三年師德師風要達到良好以上,近五年師德師風要一次以上優(yōu)秀,且不得有不合格等次。
五、師德師風考核的時間、形式和程序
(一)考核程序。首先由學校對全校教職工進行全面考核,經綜合考核后,將考核結果上報教體局黨組審批。教體局黨組審批后,確定的最終結果運用到當年的各項考核之中。
(二)學校教師師德師風考核
1.召開教職工大會,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關于師德師風與年度考核工作人員的精神,安排布置師德師風考核與年度考核掛鉤的工作。
2.成立學校考評小組,考評小組成員由教師推薦產生。
3.師德師風成績?yōu)榘俜种啤煹聨燂L成績按《師德師風評分表》計算,主要采取自評、教師互評、領導小組評等多種評議形式。教師自評占考核評分20%,教師互評占考核評分的40%,學校領導小組評占考核評分的40%。堅持年底考評與過程性考核相結合,綜合評價被考核人的師德素養(yǎng),最后作出考核結論。
(1)自評。個人自評總結,填寫《教師職業(yè)道德年度考核登記表》。
(2)教師互評。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行互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的平均分值,即為教師評議分。
(3)領導小組評議。學校成立師德師風領導小組(包含:鄉(xiāng)黨委代表、校長、行政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組成),領導小組采取評議的形式進行,結合教師過程性考評進行打分。
4.公示考核評議結果。教師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于12月5日前將本校的《新龍縣師德師風評分表》和《新龍縣學校師德師風推薦表》上報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
(三)各校(園)長的師德師風考核由教育和體育局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五掛鉤”機制的重要考核依據。
(四)每年各學校的教職工師德師風考核在11月30日前完成,12月(包括12月)以后的納入次年的考核。當年的考核結果于12月5日前上報教育局,做為當年“五掛鉤”機制的重要考核依據。
(五)人事股將各學校上報《新龍縣師德師風考核評分表》和《新龍縣學校師德師風考核推薦表》進行匯總,并于12月10日前完上報局黨組會議審核,審核后的結果在系統(tǒng)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師德師風考核的等次劃分
師德師風考核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yōu)秀率嚴格控制在教師總數的20%以內。除去優(yōu)秀人數考核得分在80(含80分)以上的為良好;60分(含)至79分的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師德師風考核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
(2)侮辱、諷刺、挖苦、嘲笑學生等方式傷害學生人格尊嚴,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教育教學或學生管理中明顯不公,歧視、孤立、排斥學生,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4)毆打學生或教唆學生毆打他人的;
(5)以加重課業(yè)負擔等方式懲罰學生,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
(6)侵犯學生隱私,損害學生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
(7)組織參與各種形式的課后輔導班、有償家教的;
(8)不認真?zhèn)湔n,故意不完成課堂教學任務的;
(9)向家長、學生索取或收受禮金、有價證券、禮品等,情形較為嚴重的;
(10)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等牟取個人利益的;
(11)有不正當、不健康師生關系的;
(12)不遵守工作時間,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到一定數量的;
(13)不遵守工作紀律,工作日中午飲酒,上班時間上網聊天和從事游戲活動的;
(14)雇人頂崗,小病大養(yǎng),消極怠工的;
(15)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不服從領導安排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16)經人舉報并由縣教體局核實清楚,確實存在違反師德師風形象的;
(17)違反紀律監(jiān)督、公安等相關部門規(guī)定,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損壞教師形象的;
七、師德師風結果的使用
縣教體局于每年年初形成上一年師德師風考核文件,向縣域內各學校通報上一年師德師風考核結果。
(一)對于師德師風不合格的校長,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以及具體情況,可采取以下方式:
1.檢查。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
2.約談。責令整改,并對校(園)長進行談話提醒;
3.通報。責令整改,并在全縣范圍內予以通報;
4.更換。對失職失責,情節(ji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應當進行更換校長。
(二)對于師德師風不合格的教職工,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以及具體情況,可采取以下方式:
1.批評教育。對其本人進行談話教育;
2.責令書面檢查。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
3.通報批評。進行嚴肅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切實整改,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
4.誡勉。以談話或書面方式進行誡勉;
5.組織處理。對失職失責危害較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根據情況采取停職檢查、降低職稱、調整崗位、解除勞動關系或辭退等措施。
以上問責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依據規(guī)定合并使用。問責方式有影響期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教育體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五掛鉤”工作機制的領導,縣委教育工委成立師德師風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機制的實施落實、督促檢查、紀律保障和上下聯系等工作。各校(園)主要負責人為師德師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明確各成員職責,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共同抓好落實,確保“五掛鉤”機制取得實效。
(二)嚴格公平公開
師德師風結果由教育局辦公室通過內部QQ群等平臺進行公示,并公開師德師風監(jiān)督。監(jiān)督投訴電話: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電話:0836-8122606,郵箱:1607631994@qq.com。如涉及黨員領導干部可向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舉報投訴,電話:0836-8122133,舉報信郵寄地址:甘孜州新龍縣茹龍鎮(zhèn)人民路64號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三)正面教育引導
大力弘揚師德師風正能量的先進典型,不斷提高每位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yǎng),引導廣大教師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縣教體局和各校(園)要強化宣傳正面引導,積極開展有影響的主題活動,展示師德建設和教書育人優(yōu)秀成果,發(fā)揮師德師風典型人物的榜樣引領作用。
附件4
新龍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監(jiān)督督導辦法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教育督導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州縣《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切實履行教育監(jiān)督督導職能,規(guī)范、科學、高效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以下簡稱“校(園)”)教育監(jiān)督督導工作,促進學校、幼兒園實施立德樹人,提升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fā)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育監(jiān)督督導工作原則
(一)全面覆蓋原則。全縣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附設幼兒園和獨立幼兒園。
(二)依法依規(guī)原則。依據國家和省州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遵循教育規(guī)律,客觀公正制定校(園)監(jiān)督 督導工作的意見、標準和方案。通過督導,強化監(jiān)督監(jiān)管,切實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貫徹、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全面實施。
(三)縣級統(tǒng)籌原則。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進一步充實完善新龍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日常工作,按工作量和工作要求配齊配強辦公室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并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統(tǒng)籌組織實施對全縣校(園)的監(jiān)督督導的領導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督導的方案,加強指導和檢查力度,促進校(園)監(jiān)督督導工作有效實施。
(四)監(jiān)督督導并重原則。以規(guī)范辦學行為、提升教育教學(保教)質量為主線,發(fā)揮監(jiān)督和指導的雙重功能。注重監(jiān)督督導實效,尊重學校特色,促進校(園)發(fā)展。
(五)多元參與原則。尊重學校主體地位,強化學校育人主體責任,廣泛吸納學生、家長、社會各方(五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參與,每年至少開展不同形式的4次監(jiān)督督導,全面提高全縣教育工作的民主參與度,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保教)質量。
(六)客觀公正原則。規(guī)范監(jiān)督督導標準和流程,確保監(jiān)督督導過程與結果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實事求是,嚴謹科學實施監(jiān)督督導。
第三條 對校(園)實施教育監(jiān)督督導,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園)主要領導對學校工作的情況匯報。
(二)查閱監(jiān)督督導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
(三)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聽評課)或進行實地查看。
(四)參加學校工作會議或組織召開座談會。
(五)運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相關數據、信息。
(六)就監(jiān)督督導事項開展調查、測評與訪談等。
(七)要求就監(jiān)督督導事項有關問題作出口頭或書面的說明。
(八)向縣教育督導委員會和縣教育和體育局提出對校(園)或其相關負責人給予獎懲的建議。
(九)其他職權。
第四條 對校(園)實施教育監(jiān)督督導內容主要包括:依法辦學、校園管理、教育教學、隊伍建設、育人質量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等方面。
(一)依法辦學。校(園)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依法辦學管理、學校特色辦學和發(fā)展等情況。
(二)校園管理。校(園)教育教學(保教)管理、學生(幼兒)教育管理、教育資源管理、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招生和學籍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教育熱難點的解決等情況。
(三)教育教學。校(園)課程建設、教材建設與使用、課堂教學、德育工作、體育工作、美育工作、校風、教風、學風建設等情況。
(四)隊伍建設。校(園)干部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包括教師隊伍管理、師德師風建設、業(yè)務水平和教學(保教)能力建設等內容。
(五)育人質量。校(園)“五育”落實情況以及學生(幼兒)綜合素質、學業(yè)質量(興趣能力)狀況等。
第五條 監(jiān)督督導形式
綜合監(jiān)督督導。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召集人員,辦公室負責按本辦法制定監(jiān)督督導方案,按本機制第四條規(guī)定事項對校(園)工作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監(jiān)督和指導。綜合監(jiān)督督導原則一年2次,一學期1 次。
(二)專項監(jiān)督督導。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召集人員,辦公室按照綜合監(jiān)督中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按本機制第四條規(guī)定的一項或幾項事項,制定工作方案。對校(園)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專項監(jiān)督督導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每校每年至少開展1 次。
(三)常規(guī)監(jiān)督督導。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要進一步完善責任區(qū)督學工作機制,配齊責任區(qū)督學,落實責任區(qū)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機制,完成綜合監(jiān)督督導和專項督督導中問題整改的核實工作,負責指導責任區(qū)責任督學做好教育督導工作。其中,責任督學完成對本責任區(qū)內校(園)的督導每月不少于1次,一年不少于8次的督導工作任務。
(四)復核監(jiān)督督導。縣教育和體育局和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各責任督學入校督導情況、被督導校(園)本規(guī)程第五條規(guī)定事項和督導中發(fā)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要采取入校查看的形式進行復查。
(五)隨機監(jiān)督督導。縣教育和體育局和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責任督學,采取“四不兩直”的形式,對校(園)在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中發(fā)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責任督學入校(園)督導檢查情況進行核查。
第六條 每次開展監(jiān)督督導工作前(隨機督導除外),由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fā)監(jiān)督督導通知、督導要點和形式要求。根據需要印制調查問卷、測評量表、觀察記錄表、座談會提綱、訪談提綱等督導工具。
第七條 督導工作流程
(一)綜合監(jiān)督督導和專項監(jiān)督督導
1.印發(fā)通知。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召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相關人員,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提前向被督導校(園)下發(fā)督導通知。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一般提前三至七日下發(fā)通知;突發(fā)事件或者緊急事件的督導,臨時通知被督導校(園)。督導通知包括督導日期、督導內容、督導方式、基本流程、督導要點、自評要求、上交材料期限等。
2.學校自評。被監(jiān)督督導校(園)根據縣教育和體育局和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要求,按照監(jiān)督督導內容和要點開展自查工作,完成自查報告。
3.入校督查。按照通知時限、要求入校(園)開展監(jiān)督督導工作。
(1)聽取匯報。校(園)負責人針對本次綜合或專項督導事項進行匯報;
(2)巡課聽課。開展巡課和聽課活動,每次至少聽課2節(jié),聽課后查閱部分教師的備課、聽課記錄,學生作業(yè)的書寫和批改情況。監(jiān)督督導中本環(huán)節(jié)若出現突出問題,應立刻對相關教師提出專業(yè)科學合理的意見或建議,必要時進行打磨幫扶;
(3)實地查看。對校(園)圖書室、運動場所、教室、食堂、宿舍、教師辦公室、廁所等區(qū)域,對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招生收費、課程開設、教育教學、師德師風、五項管理、課后延時服務等情況進行全面、系統(tǒng)或局部、單項的查看;
(4)查閱資料。查閱校(園)相關工作檔案資料;
(5)座談走訪。可根據監(jiān)督督導需要,與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進行座談、訪談、交流或問卷調查,聽取各方對學校、幼兒園辦學情況的評價和意見;了解校(園)全局或單項工作實際情況;
(6)記錄匯總。監(jiān)督督導組根據校(園)自查、匯報、聽評課、實地查看、資料查閱、座談走訪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議,形成監(jiān)督督導評估意見。所有督導過程性資料作為責任督學檔案資料留存校(園)。
4.監(jiān)督督導反饋。監(jiān)督督導組向被督導校(園)進行口頭或書面反饋(下發(fā)整改通知),反饋主要內容包括督導的基本情況、工作經驗、特色亮點及存在問題、整改建議等。
5.整改落實。被督導校(園)根據監(jiān)督督導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期限、提出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報告,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落實整改任務。
(二)常規(guī)監(jiān)督督導
1.印發(fā)通知。由縣教育和體育局和縣教育督導辦于每月中、下旬印發(fā)督導通知,各責任督學按照通知要求入校工作督導工作。
2.聽取匯報。校(園)負責人針對本次常規(guī)督導事項進行簡要的匯報。
3.實地查看。實地查看與本次督導相關的教育教學開展情況。
4.查閱資料。查看相關檔案資料。
5.座談走訪。根據督導需要,組織部分學生代表、教師代表進行座談、交流、走訪,聽取意見和建議。
6.分析匯總。根據匯報、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座談走訪的結果,結合督導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匯總,形成初步的督導評估意見。對督導工作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并認真填寫“重大問題記錄單”。
7.填寫記錄。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完成督導記錄單,簽字、蓋章后留存校(園),作為各級教育督導部門隨機抽查的檔案資料。
8.督導反饋。組織小范圍的督導反饋會,從基本情況、工作經驗、特色亮點、存在問題、整改建議等方面進行反饋。
9.對標整改。校(園)按照反饋會上提出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落實任務分工、明確整改時限,確保問題整改落到實處。
10.回訪督導。在下個月督導檢查時,將上月的整改落實情況作為督導檢查的內容之一,并如實填寫回訪督導情況。
11.通報考核。縣教育和體育局和縣教育督導辦對校(園)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檢查走過場、發(fā)現問題不及時的責任督學和思想不重視、整改不積極的校(園)將依據相關管理辦法予以通報批評或問責,同時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復核監(jiān)督督導。根據校(園)存在問題的整改時限,責任督學對各校(園)進行電話、實地入校跟蹤督辦;縣教育督導辦對責任督學督辦情況和被督導校(園)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核檢查;縣教育督導委員會和教育體育局根據綜合督導、專項督導和常規(guī)督導反饋的問題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復核檢查。
(四)隨機監(jiān)督督導。由縣教育督導辦組織實施,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進行隨機督導檢查。
第八條 綜合監(jiān)督督導和專項監(jiān)督督導結束后,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收集匯總情況 ,應在三十日內形成督導報告,同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監(jiān)督督導情況,為縣委、縣政府提供科學合理的決策參考。常規(guī)督導結束后,責任督學應按照縣教育督導辦的要求提交督導報告或相關材料。
第九條 監(jiān)督督導結果運用
(一)縣政府辦公室應當將監(jiān)督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縣督導委員會和縣教育體育局根據督導結果,可以約談被督導校(園)負責人,督促問題整改解決。
(三)綜合督導、專項督導、常規(guī)督導、復核督導和隨機督導結果將作為各校(園)年終考核的得分項。
(四)對督導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將作為各校(園)長職級晉升、評優(yōu)選先、提拔任用的條件之一。
(五)對在監(jiān)督督導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校(園),每學年底按照全縣校(園)總數3%至4%的比例評選優(yōu)秀,并授予“新龍縣優(yōu)秀校(園)”和“優(yōu)秀校(園)長等稱號”。
(六)各校(園)在一年內被縣級及以上相關部門通報、問責兩次及以上的,不得評選本學年度各類先進;校(園)長考核將被評為不稱職等次,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
第十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各類校(園)。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新龍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附件5
新龍縣校(園)長年度述職評議機制
為切實加強我縣校(園)長隊伍建設,完善選人用人制度,進一步貫徹黨對教育事業(y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推進學校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構建高素質的校(園)長隊伍,促進我縣教育系統(tǒng)的發(fā)展。根據《中共新龍縣委 新龍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建設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新委發(fā)〔2020〕16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校(園)長年度述職評議機制。
一、述職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
二、述職內容
(一)學校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tài)、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開展情況;
(二)教育教學日常管理情況;教育教學提升工作開展情況;教師校本培訓開展情況;
(二)控輟保學“六長責任制”中“校長責任”落實情況,德育工作、法治教育、學籍管理、雙減和五項管理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三)學校師德師風建設開展情況,職稱評聘工作宣傳和條件學習情況,教師資格證注冊情況,學校執(zhí)行請銷假工作制度情況;
(四)學校經費管理情況。貫徹落實教育經費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求,學校資產管理與使用情況,嚴格按照程序購買和處置資產情況;
(五)學校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包括食品、交通、消防等安全;森林草原防滅火、重大疾病防控、禁毒宣傳教育、維穩(wěn)、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校園周邊環(huán)境綜合治理、平安校園建設等工作開展情況;
(六)學前、義教資助系統(tǒng)的錄入,審核工作情況;
(七)學校后勤管理情況。包括:制度建設、固定資產管理、“全域無垃圾”、“ 厲行節(jié)約 反對餐飲浪費”、“ 綠色低碳環(huán)保工作”等工作落地落實情況;
(八)學校體育工作開展情況。
三、述職時間
每年年底,由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召開全縣教育工作述職會,由各位校園長進行述職。300名學生以上學校述職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300名以下學校述職時間不得超過6分鐘,非獨立幼兒園不參加述職。
四、形式和程序
根據述職情況和平時學校工作表現,由局班子成員和各股室長現場進行測評,填寫《新龍縣校(園)長述職評議表》。
五、述職評議的等次劃分
述職評議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yōu)秀率嚴格控制在教師總數的20%以內。除去優(yōu)秀人數得分在80(含80分)以上的為良好;60分(含)至79分的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六、述職評議結果的使用
述職評議結果直接用于考核校(園)長師德師風考核,并將結果運用到年度考核當中,對連續(xù)2年排名最后一位的校園長要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附件6
新龍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滿意度測評機制
一、 測評目的
為增強對學校教育發(fā)展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監(jiān)督權和評價權,及時、準確、有效了解社會對教育的真實需求、期盼感受,從而挖掘分析影響教育發(fā)展的突出問題,并全面加以改進,促進學校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一、 測評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
二、測評參與者
測評參與者包括縣域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學生家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三年級以上學生。
三、 測評主要內容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黨的建設、立德樹人、學校管理、教師工作、規(guī)范辦學、校園安全等有關的內容。
四、 測評時間
每年6——7月
五、 測評方式
采取無記名問卷調查和實地走訪相結合方式進行。
六、 結果運用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滿意度測評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滿意度測評工作結束后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總結反饋,并對教師、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難點問題及時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