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縣級 | 鄉(xiāng)級 | |||||||
1 | 法治宣傳 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1. 法律法規(guī)資訊; 2. 普法動態(tài)資訊; 3. 普法講師團信息等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年)> 》《xx省“七五”普法規(guī)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 |||
2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1.轄區(qū)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產(chǎn)品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年)> 》《xx省“七五”普法規(guī)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 ||||
3 | 對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 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 4.表彰決定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年)> 》《xx省“七五”普法規(guī)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4 | 律師 | 對沒有取得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業(yè)務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5 | 公證 | 公證員一般任職執(zhí)業(yè)審核、考核任職執(zhí)業(yè)審核 | 審查(考核)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公證員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申請人 | √ | √ | ||||
6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服務 | 1.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 2.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 3.指派通知書 | 《法律援助條例》《xx省法律援助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法律援助機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法律援助申請人、受指派的律師事務所或其他組織等 | √ | √ | ||||
7 | 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辦案補貼的審核發(fā)放 | 案件補貼審核發(fā)放表 | 《法律援助條例》《xx省法律援助條例》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法律援助機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申請人 | √ | √ | |||||
8 | 對法律援助機構不予援助決定異議的審查 | 處理決定書 | 《法律援助條例》《xx省法律援助條例》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申請人 | √ | √ | |||||
9 | 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 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 4.表彰決定 | 《法律援助條例》《xx省法律援助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10 | 對律師事務所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或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法律援助條例》《xx省法律援助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 |||||
11 | 基層法律 服務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zhí)業(yè)核準許可 | 不予受理通知書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申請人 | √ | √ | ||||
12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13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 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 4.表彰決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14 | 人民調解 | 對有突出貢獻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 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 4.表彰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xx省人民調解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15 | 法律查詢 服務 | 法律法規(guī)和案例檢索服務 | 1.法律法規(guī)庫網(wǎng)址或鏈接; 2.典型案例庫網(wǎng)址或鏈接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年)> 》《xx省“七五”普法規(guī)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 ||||
16 | 法律服務機構、人員信息查詢服務 | 轄區(qū)內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有關基本信息、從業(yè)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 ||||
17 | 法律咨詢 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wǎng)絡平臺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wǎng)絡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 |||
18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wǎng)絡平臺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規(guī)劃; 2.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具體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號碼; 4.中國法律服務網(wǎng)和各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 5.三大平臺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fā)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wǎng)。 | √ | √ | √ | √ |
注:公開標準目錄中所選公開渠道和載體僅供參考,各地在制定本地公開標準時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確保取得公開實效。